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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渠道解决哦:
1、原单位存在的,由原单位协助当事人补充档案材料。
2、原单位破产或不存在的,可由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相关证明,也可以到当地档案馆查找补办。
3、原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都不存在的,可以到当地档案馆查找补办,如果档案馆也无从查找,当事人对情况进行书面说明,在“接收档案缺少材料清单”签字确认后可办理存档。
4、涉及学历、学位、学籍等相关材料,可以到学校补办。